
耿镇 - 机构职能

2、编制、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、预算,改善经济社会公益事业,促进经济发展,落实农业及经济发展的各项计划。
3、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广播电视、体育事业和财政、民政、公安、司法行政、外事侨务、民族宗教、计划生育、统计、监察等工作,负责本行政区域规划、建设、土地、交通、环保等工作。
4、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,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,维护社会秩序;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。
5、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力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,维护民族团结。
6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、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。
7、领导、管理政府各机构和所属单位;监督他们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和行政纪律;加强廉政勤政建设,保证政令畅通;依照法律规定在管理权限内任免、培训、考核、奖惩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。
8、负责安全生产、防火、防汛等工作;负责突发性事件、重大事件以及抢险救灾的报告、部署和指挥。
9、完成县委、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内设机构:
2006年镇机构改革后,镇机关内设“三办一所”,即党政办公室、经济发展办公室、社会管理办公室和财政所,行政编制25人;乡事业岗位设“一中心一所三站”,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、社会事务服务所、计划生育服务站、文化广播文化服务站和水利水保站,核定编制25人。
耿镇 - 领导分工

张新祥(副书记、镇长):主持政府全盘工作,负责财政、税务、核算中心、计划、统计、审计等工作‘
王永明(人大主席):主管人大、政协、新农村建设、企业、安全等工作;
任小军(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、工会主席):协助党委书记工作,分管组织、纪检、监察、宣传、统战、宗教、关工委、老干、民政、人事劳动保障、劳务输出、政法、综治、工会、档案、保密、主持机关工作;
刘宏刚(副镇长):协助镇长工作,分管工商、技术监督、科技(地震)、农林、水电、畜牧、粮食、环保、信用社、金融、统计、供销、土地等工作;
李雪妮(副镇长):协助镇长工作,分管气象、邮政、电讯、通讯、共青团、文化、体育、教育、县乡志、广播电视、物价、残联、改厕、沼气池建设、妇女、保险等工作;
李欣(副镇长):协助镇长工作,分管计生、创卫、卫生、健康教育等工作;
杨广政(武装部长):分管武装、司法、公安、信访、交通、市场、市容、道路、城建、村镇规划等工作;